福建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0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闽整规保〔2009〕19号)
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外事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版权局、省林业厅、省政府法制办,各设区市保知办、厦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09〕71号)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相关部门的宣传周活动安排,经与省相关部门协商一致,汇总制定了2009年福建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条块互动,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福建省200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09〕71号)精神,综合我省相关部门的活动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努力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文化·战略·发展。
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宣传目标
逐步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宣传协调机制,整合知识产权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新闻工作的作用,在全社会着力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