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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三、参展须知
  (一)参展企业
  外经贸企业、内贸企业、大中型生产企业、民营企业等均可报名参加。
  (二)展位收费
  1、每个3×3㎡²标准展位标准收费为6000元/展期,展位设施包括3面展墙、1张洽谈桌、3把椅子、2只射灯、地毯、220V/500W电源插座及统一制作的中英文楣板。省经贸委将根据参展摊位数量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展位费补助。
  2、室内光地面积每平方米620元/展期,最低起租面积不少于36㎡,并按9㎡递增,不含展览设施。
  (三)布展:总体形象布置等由省食品工业协会统一设计和布置,标准展位内由企业负责布置。
  (四)参展报名
  1、由各设区市组织企业填写《参展报名回执》(附后),并将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参展展品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5月1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省食品工业协会,也可发邮件至省食品工业协会直接在网上报名。
  2、报名联系方法:
  单位: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地址:福州市湖滨路湖滨大厦110号六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04474    电话/传真:0591-87547915
  联系人:林玉明 谢晓翔  电子邮箱:87504474@163.com
  (五)参展结算
  参展单位在得到组团单位确认后,请于5月20日前将展位费汇入以下账号。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
  收款单位:福建食协咨询服务中心
  账  号:81121104580809100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西湖分理处
  (六)布展要求
  1、布展时间:
  特装展位:2009年6月7-14日,每日8:00-19:00。
  标准展位:2009年6月10-14日,每日8:00-19:00。
  6月14日封馆(如需加班请到服务中心申请,当日加班可到24:00)。
  2、标准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设计制作、安装,特装展位的高度不超过6米。如需特装或拆除间隔板等特殊要求,请予5月10日前与省食品工业协会联系。
  3、各企业的布(撤)展证,由各市统一到省组团办公室会务组领取,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3个名额。室内光地每9㎡核定3个参展证。
  (七)参展要求
  1、时间:2009年6月15-19日,每日8:30-16:30,中午不闭馆,节假日不休息。
  2、各参展企业一律凭证入场布展和交易,不得随意转借证件,如有丢失不再补发。
  3、严禁转卖展位,违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收回展位。本展会以展览洽谈为主,原则上不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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