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0年版)的通知
(内卫发〔2010〕19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大型公立医院的监管、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
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任务和要求,把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作为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的重要形式和重大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0年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大型公立医院的监管、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依据
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2010版)。
一、工作目的与原则
(一)工作目的
1.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大型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执行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医院管理部署的真实情况。
2.总结经验,推荐先进。发现和宣传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优秀典型,总结推广医院管理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3.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发现大型医院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督促和帮助医院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4.倾听呼声,完善政策。倾听广大医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会商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医疗服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应扎实深入,注重实效。坚持与医院评价、医院评复审、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日常监管、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