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县(区)、开发区(新区)“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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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
| 30
| 造林绿化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的基础上,为所辖各乡镇得分的造林绿化任务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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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造林成活率
| 20
| 为所辖各乡镇得分的造林绿化任务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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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造林绿化类型(精品工程)绿化情况
| 20
| 重点(精品)工程完成率达到100%,得10分,低于100%,得分=任务完成率×10分;造林成活率达95%,得10分,低于95%,得分=造林成活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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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落实情况
| 15
| 为所辖各乡镇加分的算术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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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管护情况
| 15
| 为所辖各乡镇加分的算术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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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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