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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2009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县(区)、开发区(新区)“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

30

造林绿化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的基础上,为所辖各乡镇得分的造林绿化任务加权平均数。

2、综合造林成活率

20

为所辖各乡镇得分的造林绿化任务加权平均数。

3、重点造林绿化类型(精品工程)绿化情况

20

重点(精品)工程完成率达到100%,得10分,低于100%,得分=任务完成率×10分;造林成活率达95%,得10分,低于95%,得分=造林成活率×10分。

4、资金落实情况

15

为所辖各乡镇加分的算术平均数。

5、经营管护情况

15

为所辖各乡镇加分的算术平均数。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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