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刚刚闭幕的市人大二届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共计43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0件,政协委员提案263件。为切实做好今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
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作为推动政府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规范完善的办理工作制度。要认真落实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一名副职专门分管办理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亲自研究办理;分管领导要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好落实;具体承办人要靠实责任,明确任务,全力以赴搞好办理工作。所有建议和提案的复文要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