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企业党员大规模培训规划(2009-2013年)》的通知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职工教育经费中要足额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集团公司党委自留党费用于党员教育部分要重点向停产关闭破产企业等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大规模培训登记制度,做到一人一表(登记表见附件),由基层党组织管理,进入党员个人档案(如无人事档案,则进入党员档案)。市国资委党委将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国有重点企业党委(党组)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党员述学、支部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活动,激发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国有重点企业党委(党组)要定期开展对党员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附件:重庆市党员大规模培训登记表

  附件:
  重庆市党员大规模培训登记表

  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民 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参加教育培训情况
时 间地 点主办单位主要内容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