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教育培训与搞好服务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体现服务,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
二、目标任务
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积极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广大基层党员进行一次普遍的轮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本企业党员的培训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24学时,其中,党员领导人员及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5天或40学时。
对流动党员的培训,由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负责,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或8学时,其中,对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一般不少于2天或16学时。
对已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人员,除认真执行市委《关于2008-2012年全市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8〕35号)的有关要求处,还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培训。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内容: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法律法规、党风党纪、党性作风实践锻炼、国发〔2009〕3号文件、重庆市国有企业“五大结构调整”相关内容等,特别是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摆在首位。
(二)特色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针对不同企业、不同类型党员的岗位职责和实际需求,因企制宜、因人施教,确定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并适时更新。对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着重加强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企业普通党员,着重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基本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四、重点工程
(一)党性作风实践锻炼工程。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党性作风实践锻炼。对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坚持每年开展“三走进”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对企业普通党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帮扶困难群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