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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国资党委[2009]082号)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按照《重庆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结合国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组织领导

  (一)主要任务。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行为更加规范;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监管,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干部廉洁。

  (二)工作目标。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信息共享的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健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领导人员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主任崔坚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驻委监察室,由驻委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处处长黄小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处副处长张勇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郑飞、高国民。办公室工作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信息交流、督促检查工作。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也要成立专门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组织专人对本单位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检查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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