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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4)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人员资质、提高生产装置工艺自动控制水平等工作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生产和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6)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监管情况;对输油、输气管线等生命工程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情况。

  2.对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①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②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批,试生产方案是否进行过备案,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③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④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⑤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⑥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季节特点做好生产装置设施的保温和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①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制度。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是否对经营品种、数量、流向和废弃处理情况建立相应台帐。

  ②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③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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