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适度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自治区本级安排“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经费1400万元,在做好自治区级“三市三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2009年自行试点的61个地区,使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中政策内孕期妇女受益。(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实施)
(二)2010年重点实施的“十项民生工程”
在实施民生工程的安排上,将着力点放在覆盖面大、带动力强、周期较长的民生项目,重点是实施好中央确定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全年预计安排资金65.65亿元,其中新增30.32亿元。涉及38个项目,其中,由中央投资、各级政府配套的项目31个,自治区各级政府投资的项目7个。
1.继续实施改善农村牧区生产条件工程。
(1)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拟争取中央扶贫资金8.6亿元,自治区安排扶贫配套及移民资金2.4亿元,新增2320万元。一是安排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45亿元,巩固提高35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水源、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二是安排产业化扶贫资金8000万元,重点扶持养羊、蔬菜等产业化基地建设。三是安排“雨露计划”资金3000万元,完成3万人的培训任务。四是安排4000万元,用于第六期40个移民点的项目建设。五是安排1亿元,继续在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开展连片开发试点项目。(以上5项工作由自治区扶贫办负责实施)六是抓好边境旗县生态移民。自治区安排1.2亿元,主要对11个边境旗县实施移民(此项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自治区扶贫办、农牧业厅配合)。七是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资金1.2亿元,对29个旗县的6000户2.4万人实施移民(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自治区扶贫办配合)。
(2)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年内计划投资70亿元,其中自治区预算新增资金5.5亿元,建成公路通车里程1万公里,新增30个苏木乡镇通油路、300个嘎查村通公路。(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实施)
(3)认真落实嘎查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积极争取中央奖补投资的基础上,自治区配套1.5亿元,新增7000万元,用于推进嘎查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此项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
2.促进牧民增收工程。
(1)努力为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保障。自治区安排3800万元,新增2000万元,主要用于化肥、羊绒、羊毛、食盐、砖茶储备等贴息补助。
(2)增加牧业补贴。拟争取中央投资1.5亿元,自治区新增配套9189万元,在继续落实牧业旗肉羊良种补贴等惠牧政策的基础上,努力增加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工作补贴,进一步扩大农村牧区动物防疫覆盖面。
(3)加大牧区禁牧休牧补偿力度。自治区新增资金1.5亿元,盟市配套1.5亿元,对实施禁牧的牧民按5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每人每年补偿金额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连续补贴5年。
(4)大力扶持畜牧业生产。一是自治区新增资金2400万元,盟市配套2400万元,对33个牧业旗市牧民需更新的特级和一级种公羊每只每年补贴800元。二是自治区新增资金750万元,盟市配套750万元,对牧民饲养的基础母牛改良使用良种肉牛冻精的每头每年补贴10元。三是自治区新增资金3750万元,盟市配套3750万元,对牧户养殖的良种基础肉用母牛每头每年补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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