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了城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全年投资2000万元,新增100部广播电视发射机,扩大了广播电视无线覆盖面,使120万人受益;投资4200万元,为1500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解决通信问题;投资5030万元,完成53个农村邮政营业网点和投递场地整修改造,并购置邮运投递车辆902台,各种设备1852台(部);投资2010万元,解决了全区51座博物馆、25座纪念馆免费开放补贴;投资1500万元,用于农村牧区放电影补贴;投资2410万元,为687个行政村建设农牧民体育健身场地,为20个苏木乡镇建设老年人体育设施。
7.城镇维护建设得到加强。全年投资27.9亿元,建成2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2.93万吨,污水处理率达65%;投资116亿元,改造城中村43个,受益人口达8.68万人;投资4.44亿元,新建和改造418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
8.大力推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09年,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农村牧区“零转移家庭”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就业培训等十几个文件。基本建成了覆盖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和社区四级服务网络,现有盟市、旗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114个,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3326个。投资600万元,用于再就业奖励;累计培训城乡劳动者65万人,培训创业人员3.4万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5亿元。开展了农村牧区“零转移家庭”专项援助行动,帮助3.4万户“零转移家庭”的3.9万人实现转移就业。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1.6万人。
9.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全年投资46.75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受益人口达643.7万人。其中,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性补贴19.88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投资9.65亿元;林业重点工程投资11.21亿元;生态公益林补偿0.61亿元。全年投资1640万元,治理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达40平方公里;投资2516万元,建设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23座。
10.努力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平安和谐社会建设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和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各级干部经常性接访制度,广大群众诉求、救济、咨询、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不和谐因素得到有效化解。努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问责制,不断增加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投入,进一步扩大检测覆盖面,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达100%。积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交通、煤矿、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均有所下降。
二、2010年全区“双十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
(一)为群众办“十件实事”
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部署上,将着力点放在当年投资当年完成、提高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弱势群体补助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项目上。自治区本级预计配套和自行安排财政资金17.14亿元,其中新增5.22亿元。
1.加强农村牧区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已落实中央投资1.5亿元,自治区配套2000万元,盟市、旗县配套4945万元,其他投资3.28亿元。在全区62个旗县(农场局)建设户用沼气10万户,新增受益农牧民40余万人。(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