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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为群众办“十件实事”和实施“十项民生工程”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超额完成每人每月提高30元的目标。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全年累计发放1025.51万人(次),平均每月保障85.5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42元,比上年197元提高4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10元,比上年172元增加38元。低保补助资金均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2.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超额完成每人每月提高15元的目标。全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累计达119.8万人,占农牧业人口总数的8.3%。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364元/年,比上年1076元/年提高288元,月均提高24元。全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921元,比上年增加211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比上年增长18元。“三少”民族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均超过了自治区确定的目标。
  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较上年增长11.6%,超额完成增长10%的目标。全区98万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25元,较上年增长了11.6%,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较上年增长10%以上的目标。调整后的养老金已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额完成380万人的目标。全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95万人,比上年增加157万人,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380万人的目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上年的50%提高到了60%。
  5.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超额完成95%的目标。全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数达到1201.93万人,参合率达到96.37%,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95%的目标任务。参合农牧民住院报销补偿比例达到43.6%,比上年提高近3个百分点,人均报销住院费用1243.74元。全年共筹集新农合资金12.39亿元,支出资金12.25亿元,占筹集资金总额的98.9%。
  6.困难家庭大中专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实际发放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临时伙食补助资金共计5.27亿元,受益学生总人数达到36.1万人,全区大中专学生未出现因贫上不了学或辍学现象。继续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和财政贴息拨付工作。已审核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66亿元,贷款人数31782人。
  7.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农业保险覆盖200万农牧户的任务。中央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1.42亿元,种养业参保农户达到262.54万户,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农业保险覆盖200万农牧户的目标任务。承保玉米、小麦、大豆、葵花、油菜、马铃薯等农作物面积6041.2万亩,承保奶牛21.5万头,承保能繁母猪42.1万头。已完成对受灾农作物的农业保险勘查定损工作,预计赔付率达到70%左右,赔付金额达到9.5亿元。理赔工作在2010年春节前全部完成。
  8.超额完成解决农村牧区100万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的目标。全区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完成投资7.21亿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5.11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1亿元。饮水安全工程开工率达100%,已完工3719项,建成自来水工程1700处,解决了120.7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解决100万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的目标任务。
  9.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共开工148个42176套,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廉租住房已开工134个36302套。通过购买、改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筹集廉租住房8026套,共筹集廉租房房源5.02万套,如期完成了国家下达我区筹集廉租房房源5万套的任务指标。全年可向10.2万户廉租住房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提供实物配租1.6万户,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对包括旗县(市、区)在内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保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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