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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区交通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区交通工作的意见
(内政发〔2010〕7号 2010年1月11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2010年是完成交通“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也是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奠定基础的一年。为了进一步加大交通建设力度,全面完成交通“十一五”规划目标,切实做好交通保障工作,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2010年全区交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发展、服务、廉政”三位一体的工作主题,按照做好“三个服务”和发展现代交通业的要求,突出抓好建设和管理“两大任务”,加快高速公路出口、干线公路改造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全面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努力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全区交通建设投资确保完成300亿元,力争完成350亿元;新增30个苏木乡镇通油路、300个嘎查村通公路,落实部区协议,基本实现苏木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嘎查村通公路的目标。全区公路客货运输量保持两位数增长,公路综合优良率保持在60%以上,超限车辆比例控制在4%以下。
  三、建设重点
  2010年,全区公路建设要以确保2012年前全部打通我区通往周边省(区、市)大城市的高速公路出口通道为重点,计划公路建设规模17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90公里、一级公路1740公里、一级一幅公路900公里、二级公路1700公里、农村牧区公路10000公里。在确保加快推进21项重点公路续建项目的基础上,力争再新开工建设9项重点公路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相关责任,全力推进公路项目建设。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08〕12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管理权限下放改革,确保责任的落实。
  1.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加快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盟市、旗县要把公路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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