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晋人社厅发[2010]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实际,以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税收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各项管理制度为保障,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团结拼博,锐意进取,特别是2009年在全省经济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在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决定,给予阳泉市矿区国税局等 6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大同市矿区国税局等 10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予太原市国税局直属分局杨永智等6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阳泉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冀卫东等14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号召全省税务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向在开展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开拓创新,率先垂范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服务群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要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奋发努力,扎实工作,开拓税收事业新局面。
希望获得“全省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 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进取,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为兴晋富民,在税收工作中再立新功。
附件:全省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