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0]38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10年工作要点》精神,我厅编制了《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0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继续健全教育审计的内向服务功能,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持续强化审计能力建设,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有价值的审计服务。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好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对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以服务于建设教育强省为总目标,以关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效益、参与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促进规范教育财务会计工作为重点,加强审计调研、指导与检查,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内部审计机构更新审计理念,细化审计责任分工,切实推进我省教育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
在优化和细化选题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调查,提升审计调查工作质量和调查结果运用价值,加强内部控制评审,与财务管理部门一道帮助教育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二)以贯彻执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为契机,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常规化进程,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开展基建项目全过程审计,大胆开展绩效审计探索实践。
1、将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常规化列入2010年年度审计工作考核内容并将其作为三年一度审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加强对“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农村合格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扩大内需项目工程等项目资金以及重点学科经费、重点实验室经费、科研经费的使用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实现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