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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一)营造良好的会展业发展环境。
  1.加快会展业法规建设。制定《西安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会展业实施方案》,明确西安会展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举措,整体推进西安会展业快速、协调发展。学习和借鉴会展业发达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会展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西安市会展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和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2.建立会展业统计制度。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全面的会展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做好会展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为制定会展业产业政策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建立会展网站和会展业信息数据库,为会展企业策划和运营会展项目提供服务。
  3.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强化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会展项目申请注册商标和资质认证,逐步建立西安会展业资质、品牌认证体系,保护会展企业的合法权益。
  4.做好展会的配套服务和协调保障。公安、工商、城管执法、交通、卫生、质监、旅游、海关等成员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程序,减免费用,提高效率,切实做好展会前期及展会期间的广告宣传、安全保卫、交通疏导、环境整治、食品卫生、展品检验等工作,不断优化会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十二)构建会展业发展人才支撑体系。做好会展专业人才的培训、交流及引进工作,鼓励各类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开设会展相关专业,支持会展企业与高校和各类培训基地建立人才培养、业务合作长效机制,为全市会展经济发展培养和输送人才。把引进会展高端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建设规划,通过各种渠道,重点引进会展策划、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十三)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西安市会展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在行业建设、行业自律和行业发展中要积极发挥作用,反映行业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开展交流合作,提供信息咨询,进行人才培训,推动会展业发展。
  五、加强管理,扶强评优,促进会展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四)实行会展活动年度统筹协调制度。为维护会展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会展市场环境,每年11月底前,各办展单位提交下一年度拟举办的展会计划,按照3个月之内不重复举办题材、内容、名称等相同或相近展会的原则,由市会展办确定并发布次年展会计划名录。
  (十五)开展优秀展会和企业评选活动。加快推进展会品牌建设,按年度开展优秀展会、会展企业评选活动,对评出的优秀展会和会展企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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