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我市城镇体系发展中的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开展对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的管理,大力推进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工作,提升城乡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西安市活断层探测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西安城市土地资源,提高西安市的地震安全水平。市地震、建设等部门要加强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规范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加强对重要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市级和各区县的规划、建设、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编制农村民居工程建设规划,提供农村民居技术和信息服务。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对农村民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乡村公共设施、三层以上农村民居、有政策性扶持的灾后恢复重建和移民搬迁的农村民居,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安居工程项目中,要采取科学的抗震设防措施。对于“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建设,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好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关并建立健全新区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于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于地铁、天然气、水利等部门要继续积极推进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建设,要切实落实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切实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政府要按照《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要求,指导地震部门进一步研究制订加强地震应急管理、完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办法。要以《
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相关规定和内容为准绳,加强和规范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地震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检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快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推进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建设市地震烈度速报系统。要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市政发﹝2009﹞83 号﹚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地震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继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