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管节能负责人(签名): 日期:
注:1、本表根据国发〔2007〕36号文中《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及《2009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粤经信节能〔2010〕36号),并结合我市情况细化;2、原省千家企业和新增千家企业分别填写相应的打分栏目;3、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得分低于40分的,即确定为未完成等级。
二、节能措施考核(满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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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措施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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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能制度建设情况(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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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依据
| 核查方法和打分具体标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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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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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得到实际运作,1分
| 定期召开会议,节能协调工作有效开展
| 1分
| 相关文件和记录
| 核查会议纪要、决定、记录,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得到实际运作,1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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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5分
| a.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
| 2分
| 相关文件和记录
| 核查相关文件,按年度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2分;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考核,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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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考核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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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落实节能奖惩机制,4分
| a.制定节能奖惩办法
| 1分
| 相关文件和记录
| 核查相关文件,制定节能奖惩办法,1分;开展表彰奖励,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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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实施节能奖惩制度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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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考核内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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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能投入和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情况(满分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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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依据
| 核查方法和打分具体标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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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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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千家企业同行业中,位居前20%的得6分,位居前50%的得2分,位居后50%的不得分
| 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千家企业同行业中排名
| 位居前
20%
| 6分
| 相关文件和记录
| 企业主要产品单耗先与能耗限额标准对比,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可对比的,企业主要产品单耗若高出能耗限额标准的不得分;没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比的或产品单耗低于能耗限额标准的,其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千家企业同行业中,位居前20%的得6分,位居前50%的得2分,位居后50%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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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居前
50%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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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居后
50%
|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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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5分
| a.安排节能专项资金
| 3分
| 相关文件和记录,现场核查
| 核查相关文件、记录,企业安排节能专项资金,3分;资金逐年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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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节能专项资金逐年增加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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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实施重点节能工程,7分
| a.实施年度节能技改计划
| 2分
| 相关文件和记录,现场核查
| 企业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技改计划,2分;没有新实施项目的扣1分。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2分;完成计划50%,1分。申请国家或者省节能技改奖励,2分;申请并获得国家或者省节能技改奖励,3分。国家或省节能技改奖励项目实施进展落后于计划的扣2分,没有实施的扣3分,重复申报的扣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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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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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申请国家或省节能技改奖励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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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4分
| a.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
| 2分
| 相关文件和记录,现场核查
| 企业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和耗能设备,2分;没有执行规定的不得分。
企业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产品,2分,没有执行规定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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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设备和耗能产品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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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考核内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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