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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两新工委、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关于做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

  三是要保证质量,撰写分析检查材料。要把形成分析检查材料作为中心环节来抓。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全程主持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材料要充分反映本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形成分析检查材料要立足实际、突出实践、注重实效,运用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成果,把问题找准确、把原因分析透彻、把对策定科学。内容要突出重点,格式不强求一律,文字应简明扼要。分析检查材料形成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新社会组织情况复杂、难度较大。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简便易行。要坚持边查边改,突出活动实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及时改,特别是对那些能够解决的思想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抓紧解决,不等不拖,多为员工、会员、群众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对暂时无法解决、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措施着手改;对由于条件限制靠党组织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员工群众反馈情况,并争取行政解决。
  二、切实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做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既是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目标,又是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渝委组〔2009〕78号)的要求,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开展党的活动。一是要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对新出现的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的新社会组织,要及时跟进,组建党的组织;尚不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形式,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二是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注重在没有党员和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努力消除发展党员工作的空白点;要注重在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要把优秀的新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三是要调整充实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空缺的,要抓紧配齐;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调整。四是要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新社会组织已建立党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要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6个月以上的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要及时转移临时组织关系。五是要提供必要保障。业务主管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无场所、无经费等实际困难应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六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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