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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两新工委、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关于做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两新工委、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关于做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
(渝两新学组发[2009]6号)


各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两新工委、民政局、“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市级有关部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律师协会党委、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
  全市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以来,广大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科学设计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深入调查研究,突出实践特色,顺利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分析检查阶段承前启后,事关活动全局,对于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务必抓紧抓实抓好。现就做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分析检查阶段的重点环节
  一是要广泛征求意见,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采取三种方式广泛征求业主、员工、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等传统方式征求意见;二是公布党组织电子邮箱、开通书记热线等现代传媒方式征求意见;三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面对面地开展走访。了解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地系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从三个方面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一是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经营发展上存在的问题;二是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党员个人党性、党风、党纪上存在的问题。
  二是要突出主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分析检查阶段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抓住“两个建设、一个作用”(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进行。要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科学化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民主管理、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会前、会中、会后等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会议质量。党组织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实施,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定了联系点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尽可能参加各自联系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具体指导。要邀请不是党员的业主参加,邀请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员工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设党委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可结合实际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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