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这次年检以国家和省物价局现行合法的价格文件为依据。凡没有合法文件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再上证,原已上证的一律注销;办证单位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服务价格登记证办证条件的,将收回原证并不予再次办证;已经降低了价格或调整了执收范围和执收办法的,要按降低后的标准或调整后的范围、办法上证。对年检合格的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原证超过有效期的,年检合格后换发新证。
为增强服务价格管理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次年检结束后,年检情况将在省物价局“价格在线”网上公示。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年检时间安排表
送检时间
| 送检登记证号
|
3月15日--3月19日
| 湘JF-0001--湘JF-0017
|
3月22日--3月26日
| 湘JF-0018--湘JF-0037
|
3月29日--4月2日
| 湘JF-0038--湘JF-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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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4月9日
| 湘JF-0056--湘JF-0076
|
送检时间
| 送检登记证号
|
4月12日--4月16日
| 湘F0001--湘F0120
|
4月19日--4月23日
| 湘F0121--湘F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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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4月30日
| 湘F0241--湘F0360
|
5月4日--5月7日
| 湘F0361--湘F0480
|
5月10日--5月14日
| 湘F0481--湘F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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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5月21日
| 湘F0601--湘F0675
|
5月24日--5月28日
| 湘F0676--湘F0684
|
5月31日--6月4日
| 湘F0685--湘F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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