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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服务价格登记证检审工作的通知


  四、这次年检以国家和省物价局现行合法的价格文件为依据。凡没有合法文件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再上证,原已上证的一律注销;办证单位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服务价格登记证办证条件的,将收回原证并不予再次办证;已经降低了价格或调整了执收范围和执收办法的,要按降低后的标准或调整后的范围、办法上证。对年检合格的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原证超过有效期的,年检合格后换发新证。
  为增强服务价格管理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次年检结束后,年检情况将在省物价局“价格在线”网上公示。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年检时间安排表

送检时间

送检登记证号

3月15日--3月19日

湘JF-0001--湘JF-0017

3月22日--3月26日

湘JF-0018--湘JF-0037

3月29日--4月2日

湘JF-0038--湘JF-0055

4月5日--4月9日

湘JF-0056--湘JF-0076



送检时间

送检登记证号

4月12日--4月16日

湘F0001--湘F0120

4月19日--4月23日

湘F0121--湘F0240

4月26日--4月30日

湘F0241--湘F0360

5月4日--5月7日

湘F0361--湘F0480

5月10日--5月14日

湘F0481--湘F0600

5月17日--5月21日

湘F0601--湘F0675

5月24日--5月28日

湘F0676--湘F0684

5月31日--6月4日

湘F0685--湘F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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