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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统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等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单位名录维护更新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应协调好本部门内部之间的工作关系,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本单位的相关名录资料,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时将行政登记资料进行交换,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四、时间和方式
  从2009年下半年起,每半年由区县级有关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将数据各按J409-1表或J409-2表、J09-3表、J409-4表格式转为EXCEL文档,以磁介质(磁盘或光盘)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一次,即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7月至12月底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资料,每年7月底前报送本年1月至6月底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资料。
  五、信息共享
  基本单位名录信息,由上述有关部门共享,仅供内部使用。上述部门如需查询基本单位名录的有关信息,统计部门有责任及时提供。
  六、各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表表式及说明

  机构编制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表

登记机关代码B

登记机关级别代码□

登记机关行政区划代码□□□□□□

 

 

 

 

20  年 半年

表  号:  J409 -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  号:国 统 字(2009)78 号

有效期至:2011年1月

单位

序号

部门

交换码

部门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单位

详细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

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

单位类别

变动类型

变动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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