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生态产业工程
着力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导意见,每年推进30户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区及上下游企业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每年抓好2个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企业节能技改项目,每年抓好20个左右重点节能项目;支持专业节能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中小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抓好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落实企业节能降耗政策,对企业节能技改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补贴;对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项目,按照其项目达产后实际节能效益的10%给予补助。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研究政策,选择试点,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型的生态工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和高污染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严格控制水泥、钢铁、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的新增产能。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领导
1.加强对郑州市现代工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组织,统筹协调全市现代工业体系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负责现代工业体系的实施监督和具体协调工作。
2.成立工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内外在工业发展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工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工作机制,针对郑州市工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产业安全进行讨论、研究、论证,为郑州工业发展建言献策。
3.设立郑州市工业发展投资公司。统筹运用工业发展资金,以投资入股、低息或无息借款等方式,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扩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二)完善产业政策
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额度。市财政2010年预算安排不低于10亿元专项资金,以后每年根据产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比列逐年增加,用于支持建立现代工业体系。重点支持主要行业的结构优化升级项目,企业产业链延伸项目,大企业的培育、引进,品牌建设,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信息化,企业市场拓展,产业集聚区建设和生态产业的建设等。
(三)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
1.保障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加大工业用地储备力度,在每年新增产业用地中预留一定比例用地用于工业发展,优先满足重大工业项目发展需要。对列入市重点的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纳入市土地修编规划,根据建设进度逐年解决用地需求。
2.保障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一是鼓励建设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投融资平台,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行融资。二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支持和引导风险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符合现代工业体系发展重点的领域,孵化和培育处于初创期、既有风险又具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是大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四是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
(四)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
一是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挥资源、区位、发展空间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国际和沿海资本、产业“双转移”,主动规划和申请国家创新产业化项目和符合建立现代工业体系发展重点的项目落户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