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目标
(一)教育质量一体化。建立健全学校、学生、教师、教学四位一体的评价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生源得到均衡分布,办学质量差距逐步缩小,整体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有效缓解各类择校现象。
(二)师资配备均衡化。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教师编制配备,确保教师补充渠道畅通、科学。进一步完善县域内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和培养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基础设施标准化。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教学设施设备配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通过实现以上目标,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师资水平、生源分布、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切实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平等性原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政策措施
(一)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德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注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行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制度和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集体合唱、校园集体舞活动。实施“走进艺术”教育计划,组织专业艺术工作者到学校开展艺术普及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2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生“择校”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学校就近接收学生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学校要按照规定接收学生,不得采取考试或者变相考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考试制度,改革高中招生办法,建立和完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制度,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
3深化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学校、学生、教师、教学四位一体的评价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逐步建立教师发展评价体系,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建立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