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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的通知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针对不同区域的主要生态问题与经济发展方向,重点解决制约生态功能及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确定相应的生态功能恢复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区、局之间要密切配合,做到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加强区域之间、流域之间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协调合作,形成齐抓共管,联动推进,整体提高的局面。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公共服务环境。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经济建设,形成全社会共谋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的氛围。
  --坚持自力更生和争取外力支持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自力更生,挖掘自身潜力,依靠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创造性地完成生态建设任务,又要积极争取并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有关生态建设的各项政策。
  (三)建设分区
  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包括伊春市辖区的21个县(市)、区、局,总面积412万公顷,总人口132万。依据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功能保护与恢复的要求,以及经济布局、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重点开发区3类建设分区。各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管制要求进行合理的开发、保护与利用。
  1、禁止开发区。面积178.3万公顷,主要包括重点公益林136.2万公顷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域42.1万公顷,是对功能区生态功能维持起到重要作用的严格保护地区。禁止开发区要依靠相关法规、政策加强管理,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产业活动,杜绝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开发,鼓励生态移民,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在实验区等外围区域可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但严禁大规模旅游建设和过度商业化。重点进行生态保护与恢复,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成为保护自然文化遗产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
  2、限制开发区。面积142万公顷,主要包括一般公益林区、基本农田和对生态功能维持起一定作用的地区。限制开发区要严格控制大规模、高强度、破坏性的经济开发行为,限制和淘汰不利于资源节约、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不利于安全生产或技术落后等高污染、高消耗产业的发展。依靠政策支持和加大保护力度,通过促进超载人口有序外迁,适度开发、发展壮大生态旅游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促进区域整体生态功能的提高,成为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
  3、重点开发区。面积91.7万公顷,主要包括商品林区、各县(市)、区、局居民点工矿和交通用地、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区及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生态产业工业园区,打造产业集群,促进生态主导型经济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用高新技术和科技创新改造传统、落后企业,进一步壮大经济规模,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实现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全面提升竞争能力,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成为地区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要区域。
  (四)规划目标
  规划期为2008年至2020年。在具体实施中,分前8年和后5年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目标。从2008年开始到2015年,用8年时间,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资源性矛盾得到初步缓解。强化森林、湿地、江河源头、重点水域、矿山开采区生态保护与恢复,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森林生态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绿色能源、森林食品及加工业、冶金建材化工和木材精深加工等为主的接续替代产业较快发展,生态主导型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5830元。林木年生长量由913万立方米增加到1000万立方米。森林总蓄积量由2.47亿立方米增加到2.75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到82.6%。
  第二阶段目标。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用5年时间,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区域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得以恢复和提高,区域生态安全得以保障,森林生态功能基本恢复到上个世纪60年代水平。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优势特色产业得到加快发展,建立起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实现林区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阶段性指标包括经济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两大类,20个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2007年

2015年

2020年

 

经济

社会

发展

1

全区生产总值

亿元

153.8

330

517

2

人均生产总值

12050

25830

40480

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675

8000

11000

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010

15960

23450

5

一、二、三次产业比例

%

26: 37.1: 36.9

23:39:38

21:40:39

6

恩格尔系数

 

0.37

0.35

0.30

7

基尼系数

 

0.3

0.3

0.2

生态

环境

保护

资源

利用

8

保护面积占经济面积比例

%

31.9

34.3

34.3

9

水土流失治理率

%

6.2

9.1

11.5

10

湿地保护率

%

 

100

100

11

矿山土地复垦率

%

11

15

20

12

森林覆盖率

%

81.8

82.6

84

13

森林病虫害成灾率

1.4

2.7

2.4以内

14

森林火灾受害率

0.03

0.5以内

0.5以内

15

有林地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

m3/hm2

74

90.8

103.3

16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4.1

25

30

17

地表水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率

%

50

60

70

18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

%

98.6

97.2

97.5

19

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

 

100

100

20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耗氧量

%

2.9

2

1

二氧化硫

%

0.1

1.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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