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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4、设区市市区所辖少数村农(副)产品就近供应市区,销路基本不成问题,暂不列入规划。
  (二)规划数量建议数

设区市

拟覆盖乡镇数(个)

建立乡(镇)信息站(个)

拟覆盖建制村数(个)

建立村级信息点(个)

信息站点培训人数

培训场次

福州市

143

35

2256

604

749

15

莆田市

18

6

327

107

132

3

三明市

131

43

1763

584

742

15

泉州市

134

33

2115

638

784

15

漳州市

105

24

1677

422

524

11

南平市

118

37

1523

485

620

12

龙岩市

113

37

1572

515

653

13

宁德市

108

35

1987

645

796

16

合计

870

250

13220

4000

5000

100



  说明:
  1、拟覆盖乡镇数=设区市的乡镇总数-设区市市区的乡镇数;
  2、拟覆盖建制村数=设区市的建制村总数-设区市市区的建制村数;
  3、上表规划数量建议数作为各设区市组织报送信息站点建设及信息员培训规划数量的参考数,实际工作以省经贸委综合平衡后下达的任务数为准。
  七、实施时间安排
  2009年推进我省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从2009年10月起,到2010年3月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9年10月):省制订规划,并下发开展工作通知,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各设区市组织县(市、区)对辖区农村现有的社会信息化资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规划确认阶段(2009年11月): 据摸底情况,各设区市内贸行政主管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本设区市信息站点建设及信息员培训规划数量上报省经贸委(商业处),省经贸委(商业处)进行综合平衡后于11月下旬下达各设区市站点建设和培训任务数,各设区市将任务分解到所辖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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