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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五、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建设标准

  农村信息服务站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规范建设,须具备以下“五个一”的基本条件:

  一处固定场所--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场所应因地制宜,根据现有条件,可设在农民书屋、农民业校、村部,或者是农村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服务站应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有统一的标识并配备信息公告栏。

  一套信息设备--农村信息服务站应配备1-5台计算机(不得超过5台)、1部电话、1台打印传真机,接入互联网,并有相应的互联网安全技术措施。

  一名信息员--农村信息服务站至少要有1名信息员。信息员可由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种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农业技术推广员等兼职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设专职信息员。

  一套管理制度--农村信息服务站应制定安全保卫、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登记、服务项目公示、开放时间、设备管理、信息审查、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

  一个长效机制--农村信息服务站应有稳定的资金保证。所需资金主要用于服务站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员报酬等方面。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当地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保证公益性服务需要。

  六、农村信息服务站服务标准

  农村信息服务站要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宗旨,贴近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着力为农民提供政策法规、科技咨询和辅导培训、市场价格、生产经营、疫病防治、致富就业、文化生活等各类信息的查询、收集和发布等综合信息服务。

  农村信息服务站根据当地需求实际,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开展各项服务。一是服务站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联系方式,使服务对象了解、使用服务站,提高服务站的功效。二是服务站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20小时,在农忙季节应尽量保证农民需求,错开农耕时段,保证生产学习两不误。三是服务站应保持服务渠道畅通,对服务需求能及时给予响应,原则上要在48小时之内回答农民提出的问题,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四是服务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浏览、发布各类有害信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

  七、农村信息服务站的考核认定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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