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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厦府办〔2010〕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人行厦门中心支行:
根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0〕14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厦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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