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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福州电监办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考核办法的函

  3、安装时限(60分)。(1)制定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设计方案(10分);(2)对安装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组织实施(10分);(3)按方案要求完成装置安装(20分);(4)按要求完成与环保部门联网(20分)。此项分值是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考核的,各设区市应在时间节点前100%完成辖区内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方案设计、方案审查、装置安装和与环保部门联网4个环节,若有1家水电站逾期未按要求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该项扣30分,若有2家及以上水电站逾期未按要求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该项不得分。
  4、监督保障(10分)。实施重要工作定期通报会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及时上报制度(10分)。
  (三)考核档次
  考核结果分为三档:80分及以上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一)自查阶段。各设区市对照相关文件对辖区内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情况开展自查,并于每年3月30日前(第一批于2010年1月30日、3月30日前)将安装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告省安装协调办。
  (二)检查和抽查阶段。省安装协调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第一批于2010年2月28日、4月30日前)组织对设区市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将报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时间
  第一批为2010年2月、4月各考核一次;第二批及以后批次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五、考核结果运用
  省经贸委会同省安装协调办成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各设区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评分依据。考核结果与闽政办〔2009〕129号文中 “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60分)--9.生态环境保护(10分)--(4)保障生态用水(4分)”中有关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考核对应如下:
  1、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对应得2分。
  2、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对应得1分。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对应得0分。
  本办法由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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