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矿山沉陷区治理和煤田灭火工作。2009年至2011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其中煤田灭火专项资金2亿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3亿元、沉陷区治理及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资源型城市转型专项资金1亿元。要加强露天煤矿复垦绿化工作,建设生态友好、环境友好的新型矿区。2010年年底,煤田火区1/3达到熄灭标准、1/3达到控制标准,规划治理项目全部按期开工。
(六)加强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向纵深发展。
1.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积极推动煤炭、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新兴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继续抓好对50家重点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呼和浩特“两化融合”创新试验区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中小企业信息化统一应用平台的试点工作。
2.大力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通信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尽快使信息产业成为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支柱产业。继续加强呼和浩特电子产品制造业基地和包头内蒙古软件园区建设,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
3.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动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间的交换、共享和公开。完善全区应急联动指挥信息系统,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加快“网上审批”和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动“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力争2010年年底实现全区所有盟市“一卡同城”的目标。
2010年,自治区基本建设预算安排信息化建设投入2000万元,用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内蒙古宏观经济监测与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加强工业生产调度,保证工业经济健康运行。
1.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208项减轻企业负担的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资源配置政策,重点支持大型装备制造、大型新能源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风力发电企业和自治区内重点风力发电设备生产企业联合开发风场资源。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为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做好用地服务,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指标。各盟市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重点项目环评、水资源利用及相关配套手续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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