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奖翻番奖获得单位的决定
(萍府字〔20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9年,全市各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统筹推进财政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46.9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3亿元,增幅分别达到13.6%和16.5%。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依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源建设完善财税体制的意见》(萍府发〔2008〕22号),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09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奖的乡镇街、获得2009年度财政收入翻番奖的乡镇予以表彰。
一、财政收入上台阶奖获得单位
上2亿元台阶乡镇街:白源街,奖金30万元;
上1亿元台阶乡镇街:高坑镇、城郊管委会、安源镇、湘东镇、桐木镇,奖金各20万元。
二、财政收入翻番奖获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