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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萍乡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交通、市政、卫生、环保、消防、新闻媒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设施共用、人员联动。要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提前预警,强化值班备勤,并做好交通管控相关物资器材准备工作。要制作辖区应急处置指挥图,详细标注重点路段分流点、可通行车型等情况,在遇有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堵塞进行车辆分流时,要立即在分流点摆放相关标志,引导车辆顺利通行;要加强与周边省及相邻市县间的协作沟通,及时通报天气、流量、道路状况、交通管控等信息,相互配合做好交通疏导工作。要在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视情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并通过媒体及时发布路况和交通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和引导。一旦遇有交通事故,要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救援,快速勘查,快速撤除现场。在交通管制措施解除时,要加强重要路口、重要路段的交通疏导,使车辆有序通行,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和机动车驾驶人发布解除交通管制信息和进行安全提醒。
  3.交通部门要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相应设备和物资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标志牌、告示牌和除雪装备、融冰防滑物资,特别是冰雪灾害突显的桥梁、涵洞、隧道、临水邻崖、陡坡、弯道等重点路段的管辖单位,要配备足够的除冰雪物资。要在恶劣天气出现时,在各收费站和利用公路可变信息屏进行减速、限速和安全行车提示。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及时将交通管制信息向通行车辆进行提示。一旦遇有下雪、结冰天气,要组织力量及时清扫路面积雪或采取撒盐、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要根据恶劣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协调客运企业调整客运班次,防止冒险运营。
  4.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道路特点、客运线路特点、恶劣天气条件特点等,制定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现场组织指挥、医疗救援、交通疏导、事故勘查等一系列处理程序和具体工作部署,落实各部门责任,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严守“站点”,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管
  1.经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在湘东区老关镇(320国道1092KM老关交警中队)、上栗金山镇(319国道1095KM原金山收费站)、莲花县界化垅(319国道莲花县界化垅交警中队)分别设立三处省际“春运交管执勤服务点”,市际“春运交管执勤服务点”由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确定,并报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春运期间,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派出专门力量进驻省际、市际“春运交管执勤服务点”,实行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切实守住省际口、辖区门。省、市际“春运交管执勤服务点”要确保位置合理、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制度规范、保障有力。从2010年1月30日起全面启用省、市际“春运交管执勤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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