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9〕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造地增粮富民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市自2007年正式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保证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补充耕地的需要,实现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粮食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近年来,各县(市、区)在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中重视程度不一,进展不平衡,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加之我市条件较好的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开发整理新增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施效果。特别是由于我市近年来各项重点工程很多,占补平衡的压力很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市新增用地报批工作的主要因素。
为进一步实施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确保我市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保障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地要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以国土、财政、审计、农业、水利、环保、乡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要使这些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职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
二、科学编制规划,有序开发
各地要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抓紧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可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权属情况,并落实到图斑和地块。重点要查清“空心村”宅基地、废弃矿山、公路、铁路等可用于土地复垦整理的土地资源。在此基础上,要科学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远期和近期规划,统筹安排国家投资整理项目、占补平衡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各地应切实强化规划管理意识,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