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关于命名合肥市第四批市级“平安校园”的通知
(合教〔2010〕27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区综治办,各市属学校、高校附中、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根据合肥市委《转发市综治委、市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合肥”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合发〔2005〕17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意见》(教社政〔2005〕8号)文件精神,2009年9月,市教育局、市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平安校园”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策[2009]250号),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认真开展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进校园安全工作,经市综治委研究决定,授予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等50所学校,为合肥市第四批“平安校园”。
希望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合肥市综治办
合肥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合肥市第四批市级“平安校园”学校名单
(共50所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1、庐阳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合肥市南国花园小学、合肥市长江路幼儿园、合肥市永红路小学、合肥市钢铁新村小学、合肥市五里拐小学。
2、蜀山区: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幼儿园、合肥市华府骏苑小学、合肥市安居苑幼儿园、合肥市嘉和苑小学、合肥市望龙学校、合肥市稻香村小学、合肥市宁溪学校。
3、瑶海区:合肥市庐东学校、合肥市行知学校、合肥市裕兴学校、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
4、包河区:合肥市师范附属小学、合肥市第六十五中学、合肥市谢岗小学、合肥市宋村小学、合肥市吴小郢小学。
5、新站区:合肥市第七十一中学、合肥市竹溪小学。
6、高新区:合肥绿城育华幼儿园、合肥欢乐谷(梦园)幼稚园。
7、经开区: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合肥市第七十二中学、合肥市临湖小学。
8、肥东县:肥东县长临河中学、肥东锦弘中学、肥东县龙岗学区中心学校、肥东县长临河学区中心学校、肥东县杨店学区中心学校、肥东县高亮学区中心学校、肥东县山王中学、肥东县费集学区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