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关键是要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突出以人为本,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突出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推进的局面。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
省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能,制订具体措施,落实相应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有关目标和任务分解另行制定。进一步加强国家、省、市三级联动,各市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在重大项目、政策试点、工作指导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二)建立投入引导机制。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安排2亿元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散省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其中1亿元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中支出。各市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创新型企业的奖励,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关键技术、研发机构和高端人才,与国家重大项目配套,科技贷款风险补偿等。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采取无偿资助(含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拉动一批产业投资,切实发挥杠杆作用。积极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发挥省、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进一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选择部分银行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大科技保险政策支持力度,深化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质押贷款试点,支持合肥高新区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支持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公司)债券。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统筹考虑项目、人才和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科技计划中给予持续支持,并试行委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三)建立政策导向激励机制。
认真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重点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机构和重大项目进口设备税收优惠等政策。全面落实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政策,对试验区内的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各项行政性收费的省市留成部分,实行免征。创新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企业。加强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开展国家自主创新政策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继续施行创新型企业科技专员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把已有政策用好用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