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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和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的新情况,以目前市、县区保留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基础,进行新一轮清理和调整。为了确保保留项目在甄别和界定上的准确性、统一性,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采取分类处理、分级负责的办法组织实施。在市级层面,依据机构改革调整后的职责,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涉密行政审批”三种项目类型,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登记、审核。重新登记、审核要严格按照合法性原则进行,并对过去应该取消、但因各种因素未能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对拟保留项目要从审批程序、时限、监督、责任等方面依法认真进行规范。在县区级层面,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涉密行政审批”三种项目类型进行一次清理和分类处理。清理和分类处理严格按照合法性原则进行,对过去把握和界定不准确、不合法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一律取消。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报经市政府确认后予以公布。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大厅建设和监管工作。政务大厅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有效探索,也是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有效载体。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切实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政务大厅建设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政务大厅的运行质量。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尚未建立政务大厅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政务大厅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尽快建立并运行,使全市政务大厅覆盖面达到100%。政务大厅已建成并运行的县区要切实加强进驻人员的审核把关,严格要求进驻单位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业务骨干,从根本上保证把政务大厅建设成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大厅。二是要加强和完善政务大厅的管理和监管工作。已经建立政务大厅的县区政府,要从便于组织协调和行政监督两个方面,进一步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大投入,使政务大厅的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效、运行更加顺畅。三是要建立并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要求以及省上《意见》精神,积极推行“把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科(股)室、把部门履行行政审批权职能的科(股)室成建制集中到政务大厅”的制度,使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大厅全部到位,部门派驻大厅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纠正和解决进驻不彻底、授权不充分的问题,该进入的审批项目全部进入、该下放的权力彻底下放。今后,对发现存在明进暗不进、授权不充分等问题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要实行电子网络监控系统。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法定监管事项(证照年检)包括受理时间、办理时限、办结告知等环节都要进入电子网络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有条件的政务大厅,还要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和网上办结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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