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成立福建省船舶工程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闽经贸技术〔2009〕964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船舶产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根据《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暂行管理办法》(闽经贸技术〔2007〕584号),经综合评价,决定成立福建省船舶工程技术开发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一、基地的组织形式
基地以集美大学轮机工程学院为依托,联合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厦门ABB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科技力量组建,是从事船舶设计、制造、检测等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并为全省涉船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基地的主要任务
整合集美大学轮机工程学院的科技力量,结合省内外科技资源,帮助我省涉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其主要任务:
1、共性和关键性技术开发。组织力量开展行业技术调研、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帮助涉船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2、技术转移服务。加快科研成果和技术的产业化,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内外最新技术和成果,实现技术转移,推动我省船舶制造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推广。
3、资源共享服务。发挥集美大学轮机工程学院在船舶工程领域的人才、信息网络、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技术资源优势,为我省涉船企业开展科技活动提供服务。
4、利用集美大学轮机工程学院在船舶工程领域的科技资源,承接企业委托的技术难题,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船舶行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开发和攻关任务。
5、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船舶工程技术,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动态,提供行业发展战略报告和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6、承担省有关部门委托的船舶工程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任务。
三、基地的运行方式
以项目为载体,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基地与企业根据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1、除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的攻关,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组织有关技术创新活动外,其他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均实行有偿服务。
2、基地与企业合作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省有关部门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择优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