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四)强力推进农业生态建设。扎实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继续推进农村生态家园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农村污染治理,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基本完成主要交通干线及其沿线可视范围宜林地段绿化工作。
  (五) 强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围绕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目标,结合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重点产业基地县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和观光点建设,推动特色效益农产品提质扩量,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向带状、块状、园区发展,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点和观光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区县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领导,任务落实到乡村,资金落实到工程,管理落实到法人。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各区县要围绕农业产业化调整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制定完善合理、科学、可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分级负责、分级建设”的原则,以地方、群众投入为主,项目补助为辅,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县要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财政投入,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财政投入随财政增长而增长的投入机制。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抓住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大城乡统筹支持力度的有利时机,突出抓好项目的储备、申报、争取和建设工作,做到提前布设一批发展项目,深入挖掘一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整合水务、农业、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等部门项目资金,集中用于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进一步深化土地流转、水务体制改革和林权改革,通过股份合作制、拍卖、租赁、承包等措施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四是做好水费、水资源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的征收,拓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渠道。
  (四)规范管理,保证质量。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财务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五项制度”。加大建设项目的审计和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建设项目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