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法处
办理公安(含边防、消防、交警、警卫)、司法行政(含监狱管理)、国家安全、监察(含纠风、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民政(含老龄、老区、慈善总会)、残联、台湾事务、民族宗教、人防、国防动员、双拥支前、民兵预备役、征兵以及各挂靠省政府的办公室、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含各民主党派、台联、金胞联)、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武警、驻闽部队等方面工作。承办省援建办具体事务。
(六)财税金融处(省金融政策研究小组办公室)
办理财政、税务、审计、金融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国税局、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驻闽机构、驻闽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等方面工作。承担省金融政策研究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计划基建体改处
办理发展改革、重点建设、物价监管、统计调查、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机构编制、人事人才、铁路建设、高速公路、数字福建、企业上市、工程咨询、经济信息、地勘地矿、食品安全、库区移民、测绘、煤田地质、对口支援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地震局、福建行政学院等方面工作。
(八)海防综合管理处
办理海防综合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省海防管理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海上治安综合管理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平安海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偷私渡和偷私渡人员遣返事务,开展隐蔽战线斗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军港航道清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海防监控系统操作使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省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和办公厅领导对值班信息的批示;了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值班网络建设。负责办理省应急委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省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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