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省海防管理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海防工作,负责省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省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及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8个内设机构:
(一)教科文处
办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地方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文明办、省委党校、省档案局、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省社会科学院、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红十字会、省计生协会、省老年人体协、省文史馆、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以及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和省属高等院校等方面工作。
(二)经济贸易处
办理工业、商贸流通、就业、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管、国资监管、企业与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福州电监办(不含电价)、福建烟草专卖局(公司)、福建海事局、福建煤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民航局,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央属电力企业、福建中烟工业公司、石油、邮政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等方面工作。
(三)外经侨务处
办理对外开放、外资、外贸、外经、对台经贸、外事、港澳、侨务、旅游、口岸、打击走私、贸促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海关、检验检疫、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等方面工作。
(四)农业处
办理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粮食、供销、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农办、农科院、气象局、武警森林总队、国家林业局驻福建专员办事处、中储粮福建公司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