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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省海防管理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海防工作,负责省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省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及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8个内设机构:

  (一)教科文处

  办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地方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文明办、省委党校、省档案局、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省社会科学院、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红十字会、省计生协会、省老年人体协、省文史馆、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以及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和省属高等院校等方面工作。

  (二)经济贸易处

  办理工业、商贸流通、就业、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管、国资监管、企业与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福州电监办(不含电价)、福建烟草专卖局(公司)、福建海事局、福建煤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民航局,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央属电力企业、福建中烟工业公司、石油、邮政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等方面工作。

  (三)外经侨务处

  办理对外开放、外资、外贸、外经、对台经贸、外事、港澳、侨务、旅游、口岸、打击走私、贸促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海关、检验检疫、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等方面工作。

  (四)农业处

  办理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粮食、供销、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农办、农科院、气象局、武警森林总队、国家林业局驻福建专员办事处、中储粮福建公司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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