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晋江市星华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有限公司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期换证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10〕34号)
晋江市星华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期换证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及我委等6部门《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申请变更和到期换发核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9〕708号)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期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