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建专业合作社12户。(5分)
5.新建各类协会7户。(5分)
6.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20户。(5分)
7.新建连锁法人企业2户。(5分)
市地震局
一、防震减灾宣传教育(20分)
1.借助新
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首个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日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3次以上,大力向公众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常识。(7分)
2.拓宽宣传渠道,指导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7分)
3.积极推进宣传阵地建设,年内完成平凉铁中、灵台一中、静宁一中等14所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6分)
二、地震监测预报(10分)
1.重新调整地震骨干宏观观测点,充实加强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做到联络方式、观测任务、资料报送三落实,加强地震宏观观测。(4分)
2.加强专业台站维护,确保设备仪器正常运转,观测资料连续可靠。(3分)
3.加强应急值班,提高震情会商质量水平,按周、月、年度形成会商意见,为党委、政府掌握震情动态和工作决策搞好服务。(3分)
三、震害防御工作(10分)
1.依据新修订的
防震减灾法,完善有关制度,促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法制化管理。(3分)
2.依法履行职能,确保重大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生命线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3分)
3.承办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培训班,开展抗震设防审批与技术服务,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稳步实施。(2分)
4.加强灾后重建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指导恢复重建的学校、医院、受灾群众安置点达到本地设防烈度要求的标准。(2分)
四、应急救援工作(10分)
1.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制度,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适用性和操作性。(3分)
2.与教育部门协作,指导在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3分)
3.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做到数据完备可靠。(2分)
4.指导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一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2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增长率达到22%,缴存余额达到75445.25万元。(20分)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增长率达到20%,个贷余额达到43570.20万元。(15分)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达到0.8%,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累计提取160万元。(15分)
市规划局
一、规划编制(10分)
1.中心城市:启动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完成新民路至大岔河、火车站以东、西环路至甘沟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报批综合交通规划、泾河大道街景规划。(3分)
2.完成华亭县总体规划修编并启动崇信县、灵台县、庄浪县城总体规划修编。(3分)
3.完成全市县城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8项,修建性详细规划17项,专项规划11项。完成36个省(市)列重点乡镇和32个建制镇的规划编制。(2分)
4.编制完成村庄规划105个。(2分)
二、制度建设(10分)
调研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平凉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三、效能监察(10分)
1.按照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对照检查、集中整改和绩效考核,巩固和拓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成效。(4分)
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3分)
3.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理顺工作程序,规范管理流程,强化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一书两证”法定程序和审批制度。(3分)
四、项目审批(10分)
审查报批建设项目三批,办理建设项目40项,60万平方米。制定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占到年度规划许可项目的100%。
五、配套费征缴(10分)
进一步规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全年完成600万元。
二、争取项目和资金(20分)
1.争取项目(10分):考核内容由市发改委确定。
2.争取资金(10分):各部门(单位)争取的财政性资金,即上级财政下达的各类转移支付、财力补助、专项资金以及维修、购置等零星资金。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10分)
1.依法行政(2分)。(1)依法行政情况。主要考核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执行情况,第二个五年规划安排意见,有没有依法行政年度安排,公务员学法情况,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2)行政复议情况。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材料归档情况等;(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规范性文件公布情况等;(4)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行政问责制和过错追究制(2分)。(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3)监察组织作用发挥情况;(4)执行行政问责制情况;(5)落实过错追究制情况。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分)。考核内容由市综治办确定。
4.建立节约型机关(2分)。年度总节能降幅达到10%。其中:争取节水10%、节电10%、节油10%、人均办公纸张使用量降低10%、办公经费支出下降10%。
5.政务信息工作(2分)。主要对各部门报送被采用的政务信息,实行按任务、重质量进行记分,对各级领导批示的信息进行加分。
四、基层和社会评价(10分)
1.社会满意度情况。即基层和社会各界对各考核对象的综合社会满意度。
2.市级机关作风集中整顿中反馈意见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是指各考核对象对作风整顿办反馈的各类意见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投诉及办理情况。包括2009年度社会对被考核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情况和被考核部门办理有关部门转办的投诉件情况两个方面。
五、精神文明建设(10分)
(一)思想道德
1.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教育干部职工,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2.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方式有所创新,适时举办理论对谈、讲座、报告会、演讲赛、主题辩论等,帮助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3.单位集体学习10次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业务)文章2篇以上;
4.超额完成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5.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技文化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采取一定激励措施,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干部职工的学历较上年有所提高;
6.能从“生活小节、身边模范、文化活动”等入手,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具体化方面取得新突破,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卓有成效;
7.本系统、本单位在职的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党员干部中无练习“法轮功”者,无邪教活动,无“黄赌毒”现象(3分)。
(二)争先创优
1.本系统、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中,位次较上年度明显前移;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四型”机关、文明单位(科室、班组、员工、家庭)、卫生单位、绿色单位等不同类型的创建载体;
3.各类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扎实,氛围浓厚,实效突出,单位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