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1.31”磨溪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建议书的紧急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报送“1·31”磨溪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确保建议书高质量、高标准。
二、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附件内容高质量、高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凡未按要求编制的,未按时按质完成编制任务的,由市政府督查室予以全市通报。
三、落实专人,及时报送
(一)报送编制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级有关部门务必于2010年2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联系人姓名和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报市发改委投资科。传真号码:0825-2988123,0825-2988116,电子邮箱:snfgw@163.com。
(二)报送项目建议书。
1.报送内容:附件1和附件2
2.报送时间:2010年2月17日下午6点前
3.报送地点: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号楼407室(市发改委投资科)。
4.报送要求:各部门编制上报的建议书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发改委。传真0825-2988123,0825-2988116,0825-2988111,邮箱:snfgw@163.con。联系电话:0825-2988123,0825-2988116,0825-2988178。
附件:1.项目建设表
2.项目建议书格式
3.项目建议书范例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项目建设表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 现状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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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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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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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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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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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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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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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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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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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分析 及 效益 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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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进展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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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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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国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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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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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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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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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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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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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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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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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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