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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储备基建处
  负责全市粮油储备体系建设和储备粮管理工作,国家、省、市储备粮油管理及安全储粮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储备粮油代储资格认定,制定市储备粮库存和轮换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组织实施市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承担全市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和初审工作,组织安全储藏技术规范和储粮新技术研究推广;负责全市粮油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粮食企业粮油仓库设施管理使用情况;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管理,办理国家、省、市储备粮油出入库手续及相关事宜;编制全市粮(油)库建设项目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办理本系统基建项目审核上报工作,监督检查基建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调控处
  研究提出全市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建议及市级储备粮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县级储备粮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市粮食部门价格管理工作,提出政策性粮油购销价格建议;负责从事粮食收购的经济主体经营资格审批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发放;承担救灾粮、军队供应粮及专项粮油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粮油网点布局规划和“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运输;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新农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场监督检查处
  管理全市粮食流通市场。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核查粮食收购经营者资格凭证,检查粮食经营场所收购、储运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督检查粮食仓储设备设施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市级储备粮油计划、数量、品种、质量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组织政策性粮食(包括军粮、救灾粮、水库移民、退耕还林补助粮等)购销活动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放心粮油”工程监督管理。
  安监生产处(粮油科技处)
  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粮食储备安全(粮食品质、质量安全除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工作;组织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粮油转化增值和附营业务发展;指导粮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工作和局系统加工企业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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