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联社系统来信来访案件处理,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职责涉及的行政职能经授权或委托履行。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联社设6个内设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联社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拟定联社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会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市、区)联社工作。
财务审计处
负责联社资产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制定联社资产经营目标,指导监督成员单位资产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理顺资产权属,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联社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审计、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和日常经费收支核算。
人事处
负责联社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指导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组织系统下岗职工转岗培训,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负责系统企业军转干部的服务工作。
党务工作处
负责联社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组织管理、党员思想理论教育和宣传等工作。
企业指导处
拟定本系统各行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指导集体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企业间经济技术协作,指导联社各企业招商引资,协调解决企业改革有关问题,指导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工作。
法制与信访处
监督检查集体企业贯彻执行有关集体经济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为集体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相关诉讼,开展普法教育,调查处理联社系统职工来信来访案件。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联社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2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编制、工勤编制各4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职数16名,其中:处长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1名)、副处长职数7名。
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