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1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龙岩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的精神,在总结2009年中考改革的基础上,对我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改革,以期建立一个能够促进学生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与招生制度,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考试压力,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要求与个体差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在实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实施。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继承的统一,充分发挥各地与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三)评价方法多样化与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突出过程性评价和情意目标考查,改革单纯纸笔测试的考试方法,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
(四)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考试和评价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增强评价与考试改革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