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安全生产监管到位。武汉、恩施、宜昌、襄樊、荆州、十堰等市州把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工作抓,努力构建责任体系,实行 “一票否决”,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活动,促进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和各项规章规程的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武汉铁路局、华中电监局针对工程项目固有的风险,作了大量的科学规避风险的工作。如: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技术攻关课题;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工艺、工序和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确定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针对复杂地质条件,采用超前钻探、TSP、地质雷达等手段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葛洲坝集团、中铁十一局、大桥局、中铁四局宜万铁路指挥部、二航局等施工单位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环境和风险程度,对控制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公示现场危险作业点和防范措施,每天召开班前会,安监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督施工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了施工安全。
二、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督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还有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认真实施,安全费用投入不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安全法规,冒险作业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少数建设业主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工程建设无序施工,压缩合理工期,削减安全专项费用,给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埋下先天性隐患。三是部分业主和参建单位对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落实不到位。四是少数作业现场施工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不善;各类常见安全隐患屡禁不止,如:施工现场用电不够规范,有电线与金属栏杆接触和使用闸刀开关的现象;高空作业人员防护不到位或未使用安全带;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淘汰的物料提升设备;使用劣质安全网且防护跟不上进度;塔机、脚手架基础不牢,排水不畅,安装、搭设不规范;深基坑、临边、洞口等无有效防护;缺少消防设施。五是施工企业“三类教育” 流于形式,特种作业人员复训率偏低,构成了新的安全隐患。六是少数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执行不严,监理人员专业不对口,业务技能较差。
针对上述问题,各督查组均予以现场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各地要做好指导、督促、复查验收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于10月底前报省安办。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