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的出版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组织审读、审看(听)、鉴定各类出版物,负责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营机构的监管。
(五)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复制)的监管,制定印刷业管理规定,依法查处非法印刷活动和非法印刷品。
(六)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并制定管理规定,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负责全市“农家书屋”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管。
(七)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出版物市场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
(九)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协调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和版权贸易。
(十)负责全市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监督管理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互联网的著作权管理;处理或协助国家和省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和监管;负责审核申报新设立的本省报社驻汉记者站,负责本地区记者站的监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版权法规处
(三)新闻出版管理处
(四)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机关党委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委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在著作权、版权管理上,以市版权局的名义行使职权。
(二)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文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市广播影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节目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