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武汉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武政办〔2009〕2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武汉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武汉市版权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武汉市版权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和划入的职责
1.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营机构进行监管职责。
2.增加互联网的著作权管理职责。
3.增加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职责。
4.将市文化局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5.将对市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管职责划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市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出版物市场执法监管的职责。
2.加强新闻出版、著作权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和指导著作权保护的职责。
3.加强新闻出版和版权产业的规划和发展的职责。
(三)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本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全市新闻出版行业(含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我市新闻出版行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宏观调控措施,推进全市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协调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的科技工作。
(三)审核申报新设立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审核申报新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新设立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和出版物零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