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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武政办〔2009〕19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武汉市水务局,挂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指导、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职责。
  (二)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四)加强湖泊水库保护、管理、治理和监督。
  (五)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起草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水行政许可。
  (二)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各区水务规划编制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四)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制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江河湖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及饮水区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组织水资源论证;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五)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抢险、排渍排涝和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指导、监督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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